办事机构:交警支队车管所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办事程序:1、到车辆管理所驾驶证业务受理窗口领取和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2、提交有关材料和证明3、领取注销证明
携带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监护人或近亲属的身份证明及监护、近亲属关系证明;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期限: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理。
办事地点联系电话:南郊中庚村104国道旁车管所
22528133032731-69986-644-车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