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摩托车 依法拘留没商量
信息来源:宣传科   ‖   发稿作者:湖州交警  ‖   发布时间:2007-09-07        
      9月5日,长兴交警大队虹星桥中队民警韩文海、陈杰在辖区范围内长和线路段进行日常巡逻,并对路面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16时00分许,民警巡逻至长和线0公里处时,发现前方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正同向行驶,执勤民警即驾车赶上摩托车,并指令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证,驾驶人周某系长兴县林城镇上狮村石狮岗自然村人,在长兴天能电子有限公司上班,自2006年3月购买二轮摩托车以来,一直未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及行驶证。执勤民警经过进一步核对查询,确认周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遂依法扣留了周某的二轮摩托车,并口头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报经长兴县公安局批准,现已对周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