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湖州支队于4月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各地充分认识到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巩固和扩大整治效果。一周以来,全市已组织集中统一行动2次,出动警力6480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72起,其中超速2310起、摩托车超员120起,无证驾驶46起,酒后驾车53起,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867起,行政拘留73人。
支队本级:直属一大队在龙溪南路与红旗路岔口、红旗路与人民路岔口、承天寺巷岔口、人民路与苕溪路岔口、务前河岗、苕溪大桥西堍、凤凰路与太湖路岔口等市区重点路段,要求各中队集中优势警力灵活机动地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违法状态不消除坚决不放行。各中队每日在辖区违法行为相对突出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每周由大队组织大队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提高震慑力。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大队结合摩托车警企共管工作,不断深入到确定的警企共管单位对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督促其及时处理,提高执法告知率。此外,大队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向广大驾驶员宣传摩托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电动车不安按规定载人、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交通隐患,进一步增强广大驾驶员和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直属二大队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沿线村庄、集镇、大型市场、大型车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辖区实际,大队将整治工作与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相结合,对今年以来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形势作了一次全面深入地分析,找准其规律特点,明确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投放警力和装备,加大对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十类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德清大队:通过三项措施切实提高整治效果,一是提高路面勤务效能。各执勤中队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形势作了一次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其规律特点,明确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投放警力和装备,实现科学布警。大队各部门除保留必要的窗口服务、值班备勤警力外,其余警力全部充实到路面一线,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以104国道、09省道、城区道路和农村道路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对10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执勤中队每日利用早晚高峰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并利用移动监控查处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每周集中整治一次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源头管理。各执勤中队和派出所交通安全警务组联手,依托警企共管摩托车交通安全和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平台,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各企业、学校、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及摩托车、电动车安全行车知识。中队以宣传为主,向各企业和农村人口集中处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利用各时段不间断,组织队员到各路段进行路检,重点查处无牌无证车辆未检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类违法。
安吉大队:大队加大对10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突出对县城区道路及省道、农村道路摩托车、电动车的路检路查,坚决做到对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消除交通违法状态不放行。充分利用电子监控、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积极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切实提高交通执法权威性。在查处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时,按照“纠违必查疑”的要求,充分利用“移动警务通”加强人、车信息比对,加大对非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队积极依托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警企共管摩托车交通安全等阵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同时,主动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安全行车知识,并组织记者在全县统一行动日期间进行现场采访报道,以案说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长兴大队:对此次整治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参战人员坚持理性、文明、规范执法,注意自身安全防范。整治期间,大队在辖区范围内设固定卡点16个,其中省际卡点2个,城区主干道卡点14个,另设流动卡点11个,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集中统一行动方案查处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南浔大队:充分发挥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积极作用,全面开展基础排查工作,加强摩托车源头管理。排查进村入户、进单位企业,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企不漏人,逐村逐户逐单位上门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努力减少无牌无证摩托车漏查漏登。督促工作站工作人员通过多途径的排查工作和发放牌证摧办通知书及违章处理通知书等,提高排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专项整治以来,大队已对1000余辆无牌无证摩托车新登记建档,发放违章处理通知书300余份。大队继续深入极开展警企共管摩托车工作,定期安排专人会同各交警中队主动为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上门服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各中队在巡逻中重点整治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与此同时,大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事故多发的318国道、浔练公路与湖盐公路沿线附近村庄村民的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用事实说话,通过分析特大交通死亡事故等实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行为,保障自身交通安全。
吴兴区大队:根据摩托车、电动车行驶的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和事故特点,在辖区重点路口设置检查卡点,开展现场查控,进一步提高现场处罚率。大队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科学安排昼夜勤务,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涉及摩托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队还在车管所、事故处理岗位、违法行为处理窗口等场所悬挂整治标语和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宣传氛围。要求执勤民警落实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在纠正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都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开发区大队:在杨家埠直街至敢山南路三岔口、黄墅村村口、塘口公交总站口等摩托车、电动车行驶密集地段重点查处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在日常工作时间中采取不定时上路检查的方式进行设卡检查,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大队还积极开展车辆排摸工作,由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人员配合每个分管片区民警,深入辖区农村挨村挨户地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机动车进行车辆调查摸底,对机动车辆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品牌型号、核定载客、所有人、住址、联系电话、驾驶人、住址、联系电话及驾驶证号都详细登记,一一造册。在排查过程中,对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摩托车及驾驶人,立即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办好相关牌证;对有交通违法信息记录或记分满12分的,督促其抓紧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截至目前,已登记排摸机动车108辆:其中机动车有牌107辆,无牌1辆;驾驶员有证101人,无证7人。大队在辖区农村公交站头、塘口镇客运码头、杨家埠直街上等车辆集散地进行传播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张贴宣传挂图、悬挂横幅、发送宣传图册,发放机动车安全文明行驶告知书等;使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为规范辖区交通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度假区大队:在每个执勤点均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及警示牌,大队加强路面巡逻,科学安排勤务,合理布控人员,保障了行动期间每日三分之二警力上路,提高了路面见警率,严肃查处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持依法从重处罚,对所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运用各种处罚种类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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