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
日前,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 2014年度主城区立案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43起,死亡45人,受伤125人,直接财产损失45.1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9.49% 、 11.54% 、8.09%、 9.48%。
数据表明,去年一年,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得益于交警部门治理交通隐患各项措施的陆续出台和落实。但从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分析,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有不少,但其中不乏路况良好,司机反而大意,或有多年驾龄经验而放松警惕等本不该造成事故的因素,在此,我们也给广大驾驶员敲记警钟。
路段事故反而比路口多发
案例:
2014年8月27日,杨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从湖州市区至锦山, 6时30分许,途经104国道1367KM+60M施家桥路段,与前方右侧由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经调查,张某存在遇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变道左转的违法行为,而这只是去年发生在路段上的伤亡交通事故中的一起。
分析:
据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姚金泉介绍, 2014年度主城区发生在路段上的有17起,占37.78%;发生在有信号灯控制路口的有12起,占26.67%;发生在道路开口处的有8起,占17.78%;发生在无信号灯控制路口的有5起.占11.11%;发生在未封闭式小区有2起,占4.44%;发生在道路外(在建小区)的有1起,占2.22%。
由此可见,在路况较好的路段反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占比高,究其原因姚金泉分析说:“一般来说,路口是管理的重点,且大部分的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或有交警指挥,驾驶员经过路口时车速减缓,随意穿插的现象减少,警惕性高了,反而不易发生交通事故。在路段上,随意变道的现象比较多,繁忙路段就容易发生车辆碰撞事故。而外围道路,由于车流少,路况好,车速往往会加快,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就容易发生伤亡事故。”
提醒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因为车流少、路况好就超速驾驶,也不应放松警惕,同时在车辆变道时,一定要看清各个方向的汽车,不要随意变道,以免发生危险,引发交通事故。
清晨车流少却成事故高发时间段
案例:
2014年7月31日清晨6时13分左右,在市区车站路与环城西路岔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位60岁左右的妇女正在横穿马路,而一辆货车正巧经过这个路口,由于清晨车辆不多,货车并没有减速,货车直接把她撞飞,并且车辆右侧两车轮从她身上碾压过去而造成她死亡。
分析:
从上一年度的数据来看,发生交通事故最多的是早上的6时—7时及上午的10时—11时两个时间段,各发生6起;其次是11时—12时,发生4起;再次是0时—1时、 12时—13时、 19时—20时及22时—23时,各发生3起;最好的是2时—3时、 3时—4时、 4时--5时 18时—19时及21时—22时,均未发生死亡事故。“按理说,早晨6时到7时,路上的车辆还不多,路况较好,本不应成为交通事故的高发时间段。但由于清晨,车主刚起床,精神状态还未达到最佳,警惕性不够。另外,早高峰到来前,路上车少、路况佳,司机容易开得快,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若是冬天,这时间段天还微亮,视线不好,看不清楚,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姚金泉向记者解释了早晨6时到7时时间段交通事故高发的原因。
提醒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横穿马路时要谨遵信号灯指示,行走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驾驶员不论早晚,不论车流多与少,经过路口时除了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外,还应减速慢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行。
最应警惕机动车右转斑马线不让行
案例:
2014年6月21日10时13分,汪某驾驶中型专项作业车(施救车)沿华丰一路由南往北行经白鱼潭路岔口往南左转弯时与岔口西侧人行横道线由南往北步行的吴某相撞,造成吴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汪某存在行经人行横道线未让行的违法行为。
分析:
在对2014年度交通事故死亡原因分析中发现,从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来看,无证驾驶7起(主要是二轮摩托车及电动三轮车),占15.56%;酒后驾驶5起(其中4起醉驾、 1起酒驾,且 3起单车肇事均为醉驾),占11.11%;机动车右转弯未让行5起,占11.11%;行经人行横道未让行4起,占8.89%;倒车4起(其中3起发生在小区内),占8.89%;闯红灯4起,占8.89%;非机动车遇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变道左转4起,占8.89%;行人不走人行道、不按规定横过道路4起,占8.89%。
提醒
交警部门表示,在这些原因中,虽然机动车右转弯未让行和行经人行横道未让行占比不是最多,但这两个原因驾驶员们最应警惕,这都是由于疏忽造成的,右转弯容易被汽车A柱遮挡视线,转弯前务必看清楚是否有行人和非机动车,宁可慢一点,多花点时间,多看几眼。而“礼让斑马线”也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宁等一分钟,也不抢一秒钟,做到对别人和自己的安全负责。
老驾驶员肇事占比近半成
案例:
2014年5月8日7时38分, 38岁的沈某驾驶浙E12166大型普通客车沿杭长桥路由北往南行驶,途经杭长桥路与红旗路岔口右转弯时,与66岁的诸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诸某受伤,经医院抢救于5月11日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沈某驾龄已有12年了,行车经验丰富,但由于一时大意,右转弯未让直行而造成了这起伤亡事故,负主要责任。
分析:
在对去年主城区交通伤亡事故分析中,交警部门还发现,肇事者按照驾龄来分,0—5年驾龄的13人,占28.89%; 5—10年驾龄的 7人,占15.56%; 10年以上驾龄的21人,占46.67%;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2人,占4.44%;非机动车无需驾驶证的2人,占4.44%。
由此可见, 10年以上驾龄的老驾驶员反而是交通事故肇事的“主力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姚金泉解释,10年以上驾龄的肇事者有21名之多,按理说驾龄久的驾驶员相对来说经验丰富,预判能力较强,面对紧急情况的处理,经验也丰富,但正是由于老驾驶员这样的心理,往往掉以轻心,放松警惕,而事故往往就在不小心的时候发生了。
姚金泉表示,0—5年驾龄的肇事者有13人,占比也较多,这个就比较好理解,新手上路,虽然开车的车速不快,也比较小心,但是经验不够,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不到位,操作不熟练,对危险的预判能力不足等等因素,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提醒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要谨遵交通标识的指示行车,开车时要集中精力,新手驾驶员开车时做到胆大心细,不要因为紧张而慌乱了手脚。
汽车社会来得太快,城市的规划、道路建设、停车设施以及汽车文化、交通素养等各方面都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由此带来的问题也很突出,除了道路畅通问题,安全事故也一次次敲响警钟。
广大驾驶员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开车、守法出行,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3035451-69948-644-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