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萌萌哒”?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湖州交警  ‖   发布时间:2015-06-23        

开车“萌萌哒”?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丽水小伙开车时朝探头竖“剪刀手”被罚市交警部门回复:处罚合理合法,行车还需认真谨慎

记者 王洁涵

近日, 24岁的丽水小伙子方某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上开车,因为一时兴起对监控探头摆出了一个“剪刀手”造型,结果被交警定性为“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罚了200元。丽水市高速交警支队对于处罚的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小方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交警处罚合理合法。因为小方在做“剪刀手”的动作时,双眼仰视,视线离开前方,右手离开方向盘,万一遇到前方突发情况,高速行驶情况下根本来不及处置,属于典型的“未安全文明驾驶的行为”。

这条新闻在网上很快引起了热议,网友们的评论围绕着丽水高速交警的这一处罚是否合理而展开,有部分网友认为交警处罚过重,也有网友认为处罚合理。网友“泽尔”说:罚得太少了,不好好驾车,摆个“剪刀手”,且不说置自己的安全于不顾,还漠视他人的性命。事故就是在一瞬间发生的。网友“小柠檬”说:汽车行驶过程中打手机、抽烟、东张西望等各种各样的小动作都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支持交警的做法。

而另一边,网友则以调侃的方式,吐槽处罚过重了。网友“Louis_jone”说:不作就不会死啊,挑战权威,总会被批的。网友“剑心”说:这事儿我跟朋友干了不下50回,这是罚破产的节奏啊。网友“情流感的博客”说:也太上纲上线了吧?交规没有规定不可以用一只手开车吧,一个手掌握方向盘有安全危险,那开手动挡车子的不是每个人都要被罚款了?

对很多司机来说,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到底包括哪些行为?探头拍下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交警都可以处罚吗?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市交警部门。市交警部门回应说,这样的处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据交警介绍,其实驾驶员在开车时喝水、打电话、抽烟、吃东西、玩手机、看车载视频、化妆、嬉笑打闹、不戴安全带等都属于常见的违法行为,应当在行车时避免。但是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湖州暂时没有因探头抓拍的处罚案例,但遇到交警在路面现场执法的情况时,就会处罚。

按照相关规定,湖州地区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款第9项规定,记2分,罚款50元。而行驶中抽烟,则属于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记2分,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