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公安部139号令,您需办理以下程序和相关资料:1.护照、居(停)留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公安机关核发的境外人员住所登记证明(居住地派出所,登记证明上加打中文名)。2.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3.按驾驶证原本格式翻译成中文(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件盖公章,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4.拍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4张)、体检(视力、四肢运动功能)。5.理论考试。6.具有独立驾驶资格的正式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