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中心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 有奖举报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湖州交警  ‖   发布时间:2017-05-23        


为全力助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鼓励群众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抵制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试行时间、区域

2017年5月23日(即日)起,在市中心城区(含吴兴区、南浔区)范围内的道路试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有奖举报制度。

二、举报重点交通违法种类及奖励规定

(一)机动车动态类重点交通违法(以下为简称)

1、加塞;

2、逆向行驶;

3、占用非机动车道超车或右转的;

4、开车用手机。

举报上述4类机动车动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元或等值的手机话费充值奖励。

(二)机动车线索类重点交通违法(以下为简称)

1、酒驾;

2、毒驾;

3、无证驾驶;

4、涉及假牌、假证、套牌;

5、遮挡号牌;

6、非法改装;

7、飙车;

8、超员。

举报上述8类机动车线索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元或等值的手机话费充值奖励。

(三)下列情况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1、举报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但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除外);

2、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动归案的;

3、共犯检举的;

4、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现或本人已作交代的;

5、案件受害人提供和指认的;

6、人民警察或交警部门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举报行为。

(四)其他奖励规定

1、提供交通事故逃逸等案件线索的奖励金额,按案件的严重程度、所起的作用大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决定。

2、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举报时间为准),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由联名举报人平均分配;同一举报人举报动态类、线索类交通违法行为,每月合计举报奖励条数最高不超过30条。

3、所有举报的动态类、线索类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在举报查实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励的发放。

三、举报方式及途径

(一)视频举报。动态类交通违法须通过此方式进行举报,采用邮箱方式传递的,举报人需将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及表格按照附件1、2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hzgajj@126.com);采用微信方式传递的,举报人需将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及文字说明按照附件1、3要求发送到“湖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

(二)电话举报。线索类重点交通违法除了可以采取视频举报方式外,也可以直接拨打110采用电话举报方式。

详情及表格下载见湖州交警服务网—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有奖举报平台。微信端见“湖州公安交警”公众微信—自助办理—有奖举报栏。

为保证举报信息客观、真实,暂不接受照片举报。

四、举报办理流程

(一)动态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在受理举报后立即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审核情况,审核没有通过的,在6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告知原因。

(二)线索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在受理举报后立即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实情况,对现场、事后均无法查实的,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再次向举报人反馈。

五、其他要求

(一)应通过实名方式举报;

(二)提交的举报内容应系本人发现;

(三)举报提交时间须在违法行为发生的24小时内(但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除外);

(四)同一举报内容只能通过一个途径举报;

(五)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取证,不得进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内拍摄;

(六)不得提供虚假举报信息,假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

违反第1至第5条的,举报内容将不予采用;存在弄虚作假或多次违反的,将列入不受理名单;违反第6条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 视频举报技术要求

2.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表(邮箱方式传递)

3.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文字(微信方式传递



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5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