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湖州市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规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2-08-25        

为加强湖州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就我市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规定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一)限行区域一:太湖路(含)-弁山大道(含)-同心路(含)-三环西路-杭长桥南路-二环南路-三环东路-迎宾大道(含G50湖州以北段)-太湖所围合成的范围

(二)限行区域二:三环东路-318国道-义山路(含)-湖织大道所围合成的范围

(三)限行区域三:迎宾大道-湖织大道-树庄路(含)-欣安路(含)所围合成的范围

(四)全天限行路段:全部城市快速路主线及辅路、三环北路、环城南路、太湖路(鸭梅港-滨湖大道)、仁皇山路、龙王山路、吴兴大道(三环东路-南太湖大道)、区府路(318国道-湖织线)、西山路(叶堤漾路-中兴大道)、梅州路、浮霞路。

、限行时间:

1)轻型货车7: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

2)中、重型城市物流配送货车,中、重型新能源货车6:00-21:00禁止通行;

3其他中、重型货车6:00-23:00禁止通行;

4自卸货车、自卸全挂车、自卸半挂车、特殊结构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0:00-24:00禁止通行。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定中的中心城区为我市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建成区,不含南浔区、织里镇和其他农村地区道路。

2)本规定中的货车包括全部种类的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

3)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不在本规定限行车辆范围内,全天全域不限行。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规定以2021年1月15日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线路的通告》为准。

5)工程运输类车辆限行规定以2019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吴兴区全域实施工程运输类车辆限行的通告》为准。

6)拖拉机禁行规定以2019年5月25日发布的《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拖拉机实施全市道路限行的通告》为准。

7)本规定中的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界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公告。

请广大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原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与本通告重合的,以本通告为准。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