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4月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湖西路(吟诗南路至祥和路)北侧路段 ①
2 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湖西路(吟诗南路至祥和路)南侧路段 ①
3 安吉县昌硕东路(玉磬路至凤凰路)西侧路段 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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