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14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7月2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年丰路-南林农贸市场东西向礼让 | ① |
2 | 菱新公路-龙湖路电警 | ②③④ |
3 | 泰安路_永安路礼让 | ① |
4 | 青菱公路-工业东路 | ③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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