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4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06月1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湖州市吴兴区叶堤漾路西山菜场路段 | ① |
2 | 湖织大道与姚山路 | ② |
3 | 湖州市吴兴区蜀山路南太湖西苑路段 | ③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6月03日
3773475-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