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10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6月10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②“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进行抓拍”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南浔大道-湖浔大道卡口 | ②③ |
2 | 联谊路-湖师附小东西向礼让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4日
3773875-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