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复用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7月2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阜溪街道云岫北路狮山小区西门南路段(违停) | ① |
2 | 新市镇银都大酒店门口(违停) | ① |
3 | 新市镇仙潭路中国农业银行(违停)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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