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1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09月19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丁家桥路青铜路路口至山前路路口双向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09月12日
3830474-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