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3月22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超速”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林城镇新林北路(合景路至华兴东路路段) | ① |
2 | 光明路(雉州大道至包桥路路段) | ① |
3 | 发展大道(高铁路至湖墅路路段) | ① |
4 | 301省道1KM450M路段 | 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