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07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湖州市白鱼潭路南白鱼潭四中路段(违停) | ① |
2 | 湖州市白鱼潭路第四中学南门路段(违停) | ① |
3 | 井安路与前庄路路口 | ②③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