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二大队拘留一无证驾驶人
信息来源:市交警支队   ‖   发稿作者:湖州交警  ‖   发布时间:2007-10-13        
     昨天下午,直属二大队埭溪中队执勤民警在104线辖区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4时58分,在1383KM+500M处一辆号牌为赣F72235的蓝色厢式货车从湖州往杭州方向行驶,由于有超载嫌疑被民警当即拦下检查要求过磅。
 
     过磅后得到数据超载164%,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开具超载违法行为的强制措施凭证。民警查看该驾驶证上记录为罗某,盖章单位为江西鹰潭市车辆管理所。细心的民警发现副证上面检验章的字体像同一个人所写,遂对该驾驶证进行上网比对查询,结果显示无当事人罗少峰驾驶证相关信息记录。凭着对驾驶员高度负责的态度于是又对其身份证进行查询也是查无此人。
 
     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中队领导,并通过市局110指挥中心与江西鹰潭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要求协助调查罗少峰的身份证资料和驾驶证相关信息,鹰潭指挥中心回复也是查无此人和没有驾驶证的相关记录。民警马上将罗少峰带到办公室进行询问得知由于当事人考驾驶证时年龄不够伪造了出生年限的身份证件,在江西省抚州市通过中介人才办理的驾驶证,至于真假没有确认过。
 
     日前中队对该驾驶员罗少峰超载、使用伪造驾驶证及无证驾驶等多种违法行为分别按有关部门规定作出了处罚,并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