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江南工贸大街地下通道施工,为确保施工现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2008年5月23日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部分施工路段、路口的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南工贸大街同岑路段西半幅道路封闭,东半幅道路改为双向机非混行。
二、江南工贸大街—红旗路交叉口西半幅封闭。由北往南右转进入红旗路的机非车辆改由新天地门前便道绕行;红旗路西往东的机非车辆由浙北大酒店门前便道绕行进入江南工贸大街;由南往北的车辆禁止左转进入新天地门前便道和浙北大酒店门前便道。
三、红旗路(龙溪南路—人民路段)和江南工贸大街(金婆弄—苕溪路段)禁止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通行。
四、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依照相关标志、标线指示绕行苕溪路、劳动路、车站路通行,自觉服从交通警察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湖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3033749-69964-644-道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