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机动车(详见附件)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告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9月逾期未报废车辆清单)2014年9月逾期未报废车辆清单.rar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