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2年第8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用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07月17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湖浔大道-浔青线东口(闯禁) | ①②③ |
2 | 便民路-湖浔大道东口(闯禁) | ①②③ |
3 | 年丰路-湖浔大道东口(闯禁) | ①②③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7月01日
3222494-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