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酒驾会予以什么处罚,如果驾照被吊销还能重考吗?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备注:对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一般适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第九项,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3450367-69982-644-警民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