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持有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接受驾驶人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驾驶证记分为零)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