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交警大队虹星桥中队在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改装嫌疑经查该车的电池由48V改装成60V因该车贴有“**车行”的字样
遂联系该车行老板经询问该车行老板承认了自己改装电瓶的行为交警对当事人实施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