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符合条件的可以。若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动车可以使用原号牌号码:①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即保留2年);②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即原车使用原号牌超过1年);③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即交通事故及违法清零)。另外,注册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