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7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3月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练市大道-中心路反向卡口 | ③④ |
2 | 向阳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东西向礼让 | ② |
3 | 虹凤路(建德路_和睦路)违停 | ①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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