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申请增加中型客车(B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或者三轮汽车(C4)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