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请注意!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3-05        
近日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
《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清单》

以下行为属于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将全部罚款处罚!




1.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

2.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3.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4.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5.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6.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

7.驾驶无牌、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

8.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


以下行为属于电动自行车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将处以警告或罚款!



1.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

2.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

3.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4.驾驶使用期超过七年或2023年1月1日以后,驾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5.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未按规定让行。

6.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双手离把。

7.驾驶非机动车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竟驶。


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清单是经过深入分析研判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违法规律特点,收集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建议而制定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按照“严查严管、多纠多教、少罚慎扣”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着力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管理效能,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