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新增、复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07月2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安吉县古鄣路(苎麻墩路口) ①②③④
2 安吉县香溪路(竹林路至七贤路)路段 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7月17日
3797273-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