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20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月2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进行抓拍、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进行抓拍、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⑤“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G318-S213电警 | ①② |
2 | G318-S213卡口 | ③④ |
3 | 江南路(梅月路至同心路)违停 | ⑤ |
4 | 全兴路(三新线_虹凤路)违停 | ⑤ |
5 | 人瑞路-吾悦广场东西向礼让 | 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19日
3818385-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