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复用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月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莫干山镇304省道与桥坑路口 | ①②③ |
2 | 104国道与国防园路口 | ①②③ |
3 | 德桐公路与宋市村路口 | ①②③ |
4 | 莫干山镇304省道与外瑶坞路口(反向) | ⑤⑥ |
5 | 莫干山镇304省道与桥坑路口(反向) | ⑤⑥ |
6 | 104国道与国防园路口(反向) | ⑤⑥ |
7 | 德桐公路与宋市村路口(反向) | ⑤⑥ |
8 | 304省道与康乾街道莫舞路路口(黄牌) | ⑤⑥ |
9 | 舞阳街道云岫南路塔山小区东门路段(违停) | ④ |
10 | 武康街道中兴南路开放幼儿园路段(违停) | ④ |
11 | 武康街道中兴南路与吉祥街路口(违停) | 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9日
3814180-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