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十三期)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8-09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复用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1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莫干山镇304省道与桥坑路口

  ①②③

2

104国道与国防园路口

①②③

3

德桐公路与宋市村路口

①②③

4

莫干山镇304省道与外瑶坞路口(反向)

⑤⑥

5

莫干山镇304省道与桥坑路口(反向)

⑤⑥

6

104国道与国防园路口(反向)

⑤⑥

7

德桐公路与宋市村路口(反向)

⑤⑥

8

304省道与康乾街道莫舞路路口(黄牌)

⑤⑥

9

舞阳街道云岫南路塔山小区东门路段(违停)

10

武康街道中兴南路开放幼儿园路段(违停)

11

武康街道中兴南路与吉祥街路口(违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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