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19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超速”;②“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235国道556KM550M路段 | ① |
2 | 318国道180KM600M路段 | ① |
3 | 望湖路与湖墅路路口附近 | 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1日
3830184-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