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23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29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进行抓拍、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行为进行抓拍、⑤“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南浔大道-向阳路东口闯禁 | ① |
2 | 风顺路-人瑞路卡口 | ②③ |
3 | 新安路-风顺路电警 | ④ |
4 | 南林路-瑞麟路电警 | ④⑤ |
5 | 新安路-直港路电警 | ④ |
6 | 三新线-兴隆桥电警 | ④ |
7 | 嘉风路-风顺路电警 | ④ |
8 | 维多利大道-倪家摊村电警 | 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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