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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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交管业务上的
知识存在疑惑
下面,以“问答”的方式
小编带你来普法
帮助你更清晰了解最新的
相关交管业务知识政策
1、请问外地驾驶证,已逾期一年多未换证,能否在居住地申请恢复驾驶资格?
答:可以。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逾期未换证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的适用于本条措施。
答:需要。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已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属于上述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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