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5年第5期)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5-03-2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改建复用5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4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文苑路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2

发展大道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3

温州路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4

白溪大道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5

中央大道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6

太湖大道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7

县前东街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8

陆汇路与长州路路口东

①②③

9

图影大道与桑园路路口北

①②③

10

图影大道与长州路路口东

①②③

11

长吕路与宾南路路口南

①②③

12

光明路三里桥路段

①②③

13

海兴路与人民南路路口南

①②③

14

车站东路与人民南路路口西

①②③

15

长安路与车站西路路口东

①②③

16

长安路与车站西路路口北

①②③

17

回龙山路与中山路路口南

①②③

18

回龙山路荟龙山庄路口南

①②③

19

长水路与学苑路路口西

①②③

20

士林路与学苑路路口南

①②③

21

长学路与学苑路路口南

①②③

22

合溪新港路与画溪大道路口西

①②③

23

合溪新港路与磨盘山路路口东

①②③

24

合溪新港路与玄塘路路口南

①②③

25

合溪新港路与希望大道路口西

①②③

26

文苑路与明珠路路口北

①②③

27

文苑路与明珠路路口北辅道

①②③

28

合溪新港路与锦绣路路口东

①②③

29

长新路与长城路路口东

①②③

30

长兴大道与桑园路路口西

①②③

31

五峰路太湖高级中学路段

①②③

32

长海路与紫金路路口南

①②③

33

白溪大道与长兴大道路口东

①②③

34

白溪大道与陈王路路口西

①②③

35

县前西街与画溪大道路口南

①②③

36

县前西街与画溪大道路口北

①②③

37

龙山大道与画溪大道路口北

①②③

38

齐山路与画溪大道路口南

①②③

39

齐山路与画溪大道路口北

①②③

40

齐山路与锦绣路路口东

①②③

41

齐山路与锦绣路路口南

①②③

42

齐山路与锦绣路路口西

①②③

43

齐山路与锦绣路路口北

①②③

44

龙山大道与金陵北路路口东

①②③

45

龙山大道与金陵北路路口南

①②③

46

龙山大道与金陵北路路口西

①②③

47

龙山大道与滨河大道路口东

①②③

48

龙山大道与滨河大道路口西

①②③

49

长海路与紫金路路口北

①②③

50

解放西路与紫金路路口南

①②③

51

解放西路与紫金路路口北

①②③

52

紫金路与菱山路路口南

①②③

53

解放中路与金陵中路路口南

①②③

54

太湖中路与金陵北路路口北

①②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