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5年第二期)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5-03-25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复用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4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武康街道舞阳街与南山路路口(违停东南)

  

2

乾元镇大家山小区东门(违停)

3

乾元镇南街与乾龙路路口(违停)

4

阜溪街道新丰路与盛业街路口

①②③

5

阜溪街道环城北路与新丰路路口

①②③

6

武康街道康民路与万兴街路口

①②④

7

104国道乌子岭路口

①②③

8

104国道乌子岭路口(反向)

⑥⑦

9

阜溪街道环城北路与永盛路路口(反向)

⑥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