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04月04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得业路星汇半岛一期东门段 | ① |
2 |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二环西路田园路路口至成业路路口 | 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03月26日
4021851-69965-644-电子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