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6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新增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5月15日启用。启用后将对 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②“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⑤“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点位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湖州火车东站下匝道 | ①②③ |
2 |
湖州火车东站青梦 路 | ①②③④⑤⑥ |
3 | 湖州火车东站宁远路 | ①②③④⑤⑥ |
4 | 湖州火车东站望虹路 | ①②③④⑤⑥ |
5 | 湖州火车东站青创路 | ①②③④⑤⑥ |
6 | 湖州火车东站落客平台 | ①②③ |
7 | 湖州火车东站下匝道 | ①②③ |
8 | 湖州南浔火车站进站通道 | ①②③ |
9 | 湖州南浔火车站落客通道 | ①②③ |
10 | 湖州南浔火车站出站通道 | ①②③ |
11 | 湖州南浔火车站沈塘路至风顺路全段 | ①②③④⑤⑥ |
12 | 安吉火车站站前大道上匝道 | ①②③ |
13 | 安吉火车站落客平台 | ①②③ |
14 | 安吉火车站高铁大道下匝道 | ①②③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杭州铁路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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