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5年第三期)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稿作者:  ‖   发布时间:2025-04-28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复用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5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武康街道英溪南路与群益街路口

①②③④

2

304省道与武康街道中兴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

3

304省道与武康街道曲园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

4

304省道与武康街道云岫北路路口

①②③④

5

阜溪街道云岫北路与环城北路路口

①②③

6

304省道与武康街道中兴北路路口(反向)

⑥⑦

7

304省道与武康街道曲园北路路口(反向)

⑥⑦

8

304省道与武康街道云岫北路路口(反向)

⑥⑦

9

阜溪街道环城北路与仓前路路口(反向)

⑥⑦

10

武康街道舞阳街与双山路路口西南角(违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