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4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04月17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②“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③“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④“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东林镇社会治理中心路段 | ①② |
2 | 湖州市吴兴区东兴大道(青梦路至青创路)路段 | ③ |
3 | 湖州市吴兴区东兴大道(青创路至宁远路)路段 | ③ |
4 | 京福线(G104国道)1380公里700米路段 | ③ |
5 | 东林镇京福线(G104国道)望乡岭路段 | ③ |
6 | 京福线(G104国道)1383km+650m至1384km+200米路段 | ③ |
7 | 东兴大道与湖盐公路 | 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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