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5年第五期)
信息来源:湖州交警  ‖   发布时间:2025-06-26 09:07:08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复用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73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洛舍镇创业大道与昌福路路口

①②③

2

洛舍镇发展大道与望洛路路口

①②③

3

德桐公路与柏林路路口

①②③

4

新市镇新千路与燕子窝路路口(反向)

⑤⑥

5

新禹线新市镇上石桥村路口(反向)

⑤⑥

6

武康街道舞阳街与南山路路口东北角

7

禹越镇禹越街1号门口路段

8

禹越镇振兴路13号门口路段

9

禹越镇振兴路25号门口路段

10

禹越镇振兴路幸福邻里路口

11

禹越镇振兴路与徐兴路路口北侧

12

禹越镇徐兴路9号门口路段

13

禹越镇徐兴路惠客隆超市门口路段

14

禹越镇徐兴路与商益街路口西侧

15

禹越镇木桥路与商益街路口

16

禹越镇新五线阿芳土菜馆门口路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626